欧盟CLP法规最新修订案要点解读及应对建议

20241120,欧盟官方公报上正式发布《物质和混合物分类、标签和包装法规》CLP法规、(EC)1272/2008)的最新修订法规(EU)2024/2865(以下简称修订案),以促进CLP法规与当前全球化发展、技术迭代以及线上销售等趋势下的协调适应更好地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修订案已于20241210日正式生效。

一、重点要求解读

修订案主要在分类、标签和包装三个方面进行了更新。

1分类

1新增危害类别修订案新增人类健康内分泌干扰物 类别1/类别2环境内分泌干扰物 类别1/类别2持久性、生物累积性和毒性PBT);强持久性和强生物累积性vPvB);持久性、迁移性和毒性PMT);强持久性和强迁移性vPvM)六大危害类别。

(2)新增复杂物质的分类规则

复杂物质为含有多种成分的物质从毒理学角度来看,复杂物质与混合物并无区别因此对于复杂物质应按照与混合物相同的规则进行评估和分类。对于从植物中提取的某些复杂物质,单独评估特定成分无法涵盖整个复杂物质的危害特性,欧盟委员会将在修订案生效后5年内审查适用于此的分类评估规则。

2标签

1)新增数字标签要求

供应商自愿对产品加贴数字标签,数字标签可以粘贴或印刷在物理标签上或包装上。数字标签必须兼顾弱势群体的需求,具备可搜索性和可访问性,并与主要系统兼容。信息应至少保存10年,且支持多语言。

2)更新折叠标签要求

CLP法规仅允许在包装的形状或尺寸无法满足标签规则的情况下使用折叠标签。基于标签技术进步以及给予供应商更大灵活性的考虑修订案调整了折叠标签的要求,允许更多使用折叠标签。折叠标签的首页应至少包含供应商信息、净含量、产品标识符、危险说明等信息。

3)明确物理标签更新时限

为加强供应商对物质或混合物标签更新操作的可执行性,修订案明确了物理标签更新的时间要求。如果危险分类变更危害程度更高的类别,或增加新的危险类别,或补充新的标签元素,必须在6个月内更新标签如果危险分类变更为危害程度较低的类别,且不涉及新的危险类别或新的补充标签元素,则应在18个月内更新标签。

3包装

1)新增线上销售要求

针对通过在线平台进行销售的产品,要求包装上提供产品的所有标签元素,包括危险象形图、信号词和危险说明等。在线平台需确保这些信息在产品页面上清晰可见。

二、应对建议

本次欧盟CLP法规的修订新增了数字标签等方面的要求,确保下游用户对化学品信息有更全面的了解,体现了欧盟对循环经济和可持续发展的持的危续追求。基于合规风险最小化的原则,建议相关出口企业从以下几方面提前布局应对:

1加强法规和市场认知。深入理解CLP法规修订案中的重点变化,包括标签更新时限线上销售、数字标签的新要求。组织内部法规培训,确保法规更新要点在企业内广泛传播。

2)强化供应链管理。进行供应链合规审查,确保供应商提供的物质和混合物符合新法规的分类要求,特别是计划出口欧盟的产品。同时要求供应商及时更新化学安全数据表(SDS),并提供所需的技术支持。

3)开展数字化转型。提前引入数字化工具,如数字标签平台和数字管理系统等,高效满足法规要求降低合规风险,提升市场竞争力,为消费者提供更安全透明的产品。

中汽数据将持续关注欧盟和全球范围内有害物质管控相关法规,围绕法规变化要点开展跟踪解读工作,帮助行业企业及时应对国外法规更新带来的风险和挑战,确保国内汽车出口产品持续合规。如需了解更多,欢迎意向企业来电垂询!

 

联系人:张良、李东、庄梦梦、王秀旭

  话:18698062213151312605251512246504615822969269

 箱:zhangliang@catarc.ac.cnlidong2020@catarc.ac.cnzhuangmengmeng@catarc.ac.cnwangxiuxu@catarc.ac.cn

友情链接

  • 政府网站

  • 行业网站

  • 中汽中心网站群

  • 中汽数据网站群